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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民营银行发展前景分析

 

我国首份地方版《试点民营银行监督管理办法(讨论稿)》已完成并报至银监会,并被银监会列为范本,成为制定全国版细则的重要参考。该办法对民营银行的设立门槛、股东资质、股权变更、公司治理以及机构撤销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规定。虽然我国每年民营资本占银行资本都有所提高,但是整体上我国的银行体系依然是以国有资本为主的格局,民营资本更多集中在村镇中小金融机构。

《办法》中规定,民营银行需一次性拿出不低于5亿元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,设立后视发展情况逐步增资。民营银行应该以信贷业务为主,且原则上不在行政区辖外设立分支机构。民营银行的资本金、资产状况决定它不可能跨区经营。

与民营银行设定的注册资本规模水平相近的主要是农村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、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银行、合作社,其平均净资产规模大约在10 亿元级别上下。截止2012 年末,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平均净资产规模分别为15 亿元/7 亿元和2 亿元。

由于资本金的限制,民营银行的流动性管控水平仍无法与一般银行相比,因此其杠杆率的水平应参考同等规模水平的农商行和合作社、非银机构等。根据2012 年末的数据来看,目前银行业的整体杠杆率维持在15 倍左右,其中农商行及农村合作社基本在12 倍左右。预计未来民营银行的资本金仍将维持在10亿左右的资本金平均规模;民营银行杠杆率无法上升到较高的水平,预计稳定后的合适杠杆率将维持在10-15 倍综合以上,民营银行的总资产规模应在100-150 亿。这大约仅是一家农商行的规模水平,无法达到中等城市商业银行的竞争规模。但会高于一般的小贷公司平均规模水平。

民营银行发展定位上,还是要错位发展,不要盲目追求规模的快速增长,要平衡好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的辩证关系。聚焦于行业或区域市场,发挥自身的原有优势,做成精品银行和特色银行,这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。社区银行等可能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。

民营银行未来发展模式上将会多种方式并存,既包括新设机构,也包括对现有机构的股权机构的调整。但是在初期,认为新设机构可能会是主要方式,这也比较符合我国渐进式改革的思路,从增量入手,到一定阶段后,再完成存量改革。

2014 年民营银行放松开设的力度不会很大。同时考虑到部分民营银行可能是改制形成,所以整体而言并不会带来新银行经营者的净增量的大幅变动。按照未来5 年每年银行净增的数量在15-20 家左右的水平来推测,则每家民营银行的设置规模大概在100-150 亿左右水平。到2017 年末,新增设立部分的民营银行的整体资产规模大约在1.5-2 万亿左右(按照同等规模返推到2013 年末的规模),这相当于银行业2013 年中期总资产的比例大约为1.5%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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